探矿权转采矿权,企业应提前准备哪些事项?
解答
探转采不是一项孤立的换证手续,建议按资源、权利、方案、费用、项目和用地六条线同步准备。
核心事项
- 资源储量:完成符合要求的勘查工作,核对资源储量报告、评审备案和成果汇交;
- 权利状态:确认探矿权有效、无欠费、无查封争议,最低勘查投入和年度义务已履行;
- 矿区范围:拟申请采矿范围与勘查区块、资源储量估算范围、规划范围相互衔接;
- 开发利用:编制开发利用方案,明确矿种、规模、开采方式、服务年限和综合利用;
- 生态修复: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、土地复垦、闭坑治理和资金安排纳入方案;
- 出让收益:核查历史有偿处置、出让合同和可能新增的缴纳义务;
- 项目审批:根据矿种同步推进项目核准或备案、环评、安全设施、用地用林、取水等;
- 地方程序:确认申报层级、材料清单、数据格式和线上线下办理要求。
常见卡点
最常见的不是缺一张表,而是不同报告中的矿区范围、储量、生产规模或服务年限相互矛盾。建议正式申报前组织一次法律、地质、采矿、环保和投资人员共同参加的一致性审查。
交易中的特别安排
如果项目正在融资或并购,不应把“正在办理探转采”当作必然获批。合同价款和交割条件应与关键审批节点挂钩,并设置未获批准时的退出或风险分担机制。
作者: 冼春雷律师
参考资料:
-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|政策公开文本
-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|国家行政法规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