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法律问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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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: 2026-09-08T13:25:08.566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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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建设项目施工中挖出的砂石黏土，可以不办采矿权并自行出售吗？](https://xcl-lawyer.com/questions/construction-excavated-sand-stone-clay.md): “因施工需要采挖”在符合严格条件时可以无需取得矿业权，但不等于施工单位可以自由开采、自由销售。 新规规定的基本边界 《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，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、石、黏土，可以无需取得采矿权。 这项规则同时附带限制： 1. 必须是建设项目施工本身确有需要，而非借工程名义专门开采； 2. 必须位于批准的作业区域内，施工临时用地区域不包含在内； 3. 必须发生在批…
- [矿山因生态保护或公共利益需要关闭，如何准备补偿主张？](https://xcl-lawyer.com/questions/mine-closure-public-interest-compensation.md): 先判断关闭的法律依据、矿业权状态和损失因果关系，再建立证据。不是所有停产、退出或关闭都当然获得同一范围的补偿。 首先区分关闭原因 因公共利益、生态保护、规划调整或建设项目压覆导致无法继续勘查开采； 因企业自身违法、许可条件不具备、安全环保不达标被责令停产或吊销； 因资源枯竭、市场原因或企业经营决策主动退出。 不同原因会影响是否补偿、由谁补偿和补偿范围。 证据至少包括 1. 矿业权出让合同、登记簿、证书和剩余期限； 2. 项目核准、建设、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