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矿业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系列：项目尽职调查文章发布

> 2026年4月，吴永高律师、冼春雷律师联合发布《矿业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之项目尽职调查》，从矿业权、项目核准、环保、安全、用地及交易安排等维度说明矿业并购尽调的重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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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: 2026-09-08T13:25:08.566239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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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事实时间
- 公开转载时间：2026-04-17

本站发布：2026-09-05T10:59:09.306417Z

最后更新：2026-09-08T13:25:08.566239Z

## 作者与审核
- 作者：吴永高律师（矿业律师）
- 作者：冼春雷律师（矿业律师）

## 参考来源
- [矿业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之项目尽职调查](https://www.ctils.com/articles/22410)｜贸法通（来源：通商律师事务所）

## 最新研究动态

2026年4月，吴永高律师、冼春雷律师联合撰写的《矿业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之项目尽职调查》公开发布。

文章从矿业项目的行业属性出发，指出矿业并购尽调不能停留在公司登记、股权、合同和诉讼层面，还要进入矿业权、资源条件、项目审批、建设投产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核心事项。

## 文章关注的重点

- **矿业权与资源基础**：核查权利形成过程、有效期、范围、矿种、储量、出让收益和权利负担；
- **规划与项目核准**：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矿区总体规划、产业政策和核准要求；
- **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**：关注环评、排污、修复方案、历史遗留问题及未来资金责任；
- **安全生产条件**：审查安全设施、建设进度、重大隐患和持续生产条件；
- **矿业用地**：识别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当然重合产生的建设风险；
- **交易方案衔接**：根据问题能否整改、整改成本和对交易目的的影响，选择价格、交割、赔偿或退出安排。

## 尽调报告不是终点

矿业并购真正需要的，不是一份问题清单，而是对“项目能不能按计划建设投产、矿业权能不能稳定维持、风险如何进入交易价格和合同”的回答。

重大问题应进一步转化为先决条件、陈述保证、过渡期承诺、价格调整、价款留置、专项赔偿和解除权。只有调查结论进入交易文件，才能真正形成风险控制。

## 网站已同步扩展专题内容

本站专业文章栏目已围绕矿业并购尽调形成系统化解读，并结合2026年施行的《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》补充矿业权、项目审批、生态修复和交易文件的最新审查框架。

*本动态用于介绍公开专业成果，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交易或项目的法律意见。*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