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业诉讼仲裁某矿业公司

矿山关闭补偿协商停滞,评估做了一半怎么办?

矿山被要求关停后,补偿评估已经启动,却迟迟等不到正式报告和补偿安排,企业该怎么办?在冼春雷律师代理的一起矿山关闭补偿纠纷中,企业补充固定了投入与损失证据,另行完成评估,并在协商无法推进后提起行政诉讼,最终通过法院调解取得补偿。

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:评估做到一半,企业如何把补偿主张继续往前推进。

共同委托的评估,停在了初稿

某矿业公司通过公开交易取得中部某省份一宗采矿权,投入资金完成矿山各项生产配套建设,已经具备生产条件。后来,矿山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,被要求关停。

冼春雷律师接受矿业权人委托后,团队首先梳理全案事实,归集矿业权权属文件、矿山建设审批文件、项目施工资料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公告以及政府相关告知等材料,协助企业书面提出矿山关闭补偿主张。

起初,双方沟通尚能推进。企业与地方政府同意由第三方评估损失,共同选定评估机构。但初稿形成后,政府方面不再推进后续工作:未支付评估费用,阻止出具正式报告,也没有安排补偿资金。评估没有完成,补偿协商也停了下来。

对企业而言,继续等待还有一个现实问题。随着时间推移,矿山现场可能发生变化,建设投入的相关证据也有灭失风险。以后再说明投入了什么、损失有多少,会更困难。

补充评估之后,争议仍然存在

律师团队指导企业以原评估初稿为基础,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估,形成正式报告并报送政府,用于支持补偿金额主张。但政府不认可这份单方委托的评估报告,协商未能恢复。

这段过程容易在案例介绍中被略过,却直接关系到读者如何理解本案。补充评估完成,并不意味着对方接受报告,也不意味着补偿款随即支付。本案随后仍需围绕企业的投资、资产权属、补偿责任和金额展开举证。

因此,本案的补充评估是企业整理、提出损失主张的一部分。不能仅凭最终获得补偿,就推导出单方评估报告必然被采纳,或认为所有类似争议都应采用同一种办法。

进入诉讼后,为什么还继续谈调解

协商途径无法继续推进后,企业提起行政诉讼。庭审中,律师团队逐项出示证据,围绕投资合法性、矿权及资产权属、行政补偿责任、补偿金额确定等争议说明企业的主张。法院随后介入,组织双方调解。

团队在诉讼中继续参与补偿协商,以评估报告所列损失为基础进行多轮沟通,同时权衡权益实现的效率与风险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方案,矿业权人取得矿山关闭补偿。

本案以调解解决争议。不能把这个结果写成法院已经通过判决确认了全部评估金额,更不能据此承诺其他矿山也能取得相同补偿。

遇到同样的停滞,先梳理哪些材料

对于正在协商关闭补偿的矿山企业,本案值得参考的是材料如何支撑主张:权属和审批文件说明矿权与建设情况,施工及投入资料说明已经发生的投入,关停相关文件说明争议背景,评估和沟通记录则反映损失主张及协商进展。

这些材料应当持续留存。共同评估到了哪一步、哪一环节没有完成、对方对金额和报告提出了什么意见,都需要结合实际记录逐一梳理。仅有口头答复,很难替代后续协商、举证所需的材料。

本案也说明,进入诉讼后仍可能通过调解处理争议。是否补充评估、何时提起诉讼、如何参加调解,需要结合各案已有材料和争议进展判断。对这家企业而言,完整整理证据、提出明确的损失主张,并在诉讼中继续协商,最终使停滞的补偿事项得到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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